各药品经营企业、医疗机构:
根据《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关于查处陕西神克制药有限公
司生产的“利可君片”的通知》(京药稽办[2008]205号)的文件精神,陕西神克制药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“利可君片”,批号为20060101、20060201、20060502、20060903、20070101、20070302。请各单位严格自查,如发现立即停止销售、使用,自行封存,不得擅自退货并及时上报北京市崇文区药品稽查办公室。(联系电话:87890205)
北京市崇文区药品稽查办公室
二○○八年八月十五日